大众网·海报新闻记者 杜虹晓 济南报道
近日,记者从济南应急管理局了解到,按照全省统一部署,济南市自10月1日进入2022—2023年度森林防火期。
2022年10月1日—2023年5月31日,特殊情况下延长期限将另行公告。
1.在本市行政区域内,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、垃圾、树枝树叶、杂草等行为。
2.在森林防火期,森林防火区内严禁下列行为:
(一)祭祀活动时焚香烧纸;
(二)燃放烟花爆竹、吸烟、野炊、露天烧烤;
(三)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;
(四)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。
3.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时,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消防等部门报告,或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、51708400。
(编辑:胥曰波; 责任编辑:袁菲; 终审:孙佳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