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滨莱高速改扩建项目中,
恶势力团伙通过暴力方式影响隧道施工
被区检察院依法批捕。
因处在博山和莱芜交界,
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跨区合作,
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界治理提供借鉴。
赶紧停了,不然就剁了你们!
2018年10月31日上午,樵岭前隧道工人正在有序施工,已打通的隧道口堆放着少量从洞里打出的碎石方。工程能如此顺利进行,得益于一起破坏项目施工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及时批捕,让犯罪嫌疑人产生作恶念头的,就是这些碎石方。
“赶紧停了,不然就剁了你们!”2018年5月28日晚,十几个人乘坐多辆汽车突然来到这里,冲着正在隧道工地运输碎石方的李某和挖掘机司机说,试图阻止李某的货车装车。情势危急,李某报了警。
原来,5月初犯罪嫌疑人张某经人找到该隧道施工队负责人,表示想运输碎石方,负责人以为他们是自用,没有多想就同意了,但与对方约定:夜间来拉,且不要影响隧道工程正常施工。
但几天后,施工队发现不太对劲,对方车辆越来越多,不分昼夜地把隧道碎石方拉走,并以每车700至800元的价格贩卖,这些车辆严重影响道路运输秩序和工地的正常施工。劝阻不成,5月25日,该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再同意张某等人继续运输碎石方。据粗略估计,其间张某等人先后拉走碎石方3万余方,价值数十万元。
逼迫他人放弃,获利十余万
隧道施工方的反对,让张某等人心生不满。为达到长期霸占樵岭前隧道工地碎石方贩卖为自己牟利的目的,他与郇某、唐某、孙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,逐渐形成了有组织参与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、欺行霸市的恶势力犯罪团伙,对多名受害人先后多次采用暴力殴打、言语威胁、恐吓、破坏运输车辆等手段,阻止驱赶他人参与处理碎石方经营活动,威胁、恐吓被害人,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、形成心理强制,先后逼迫翟某、李某、郑某等人退出樵岭前隧道工地碎石方经营活动,严重扰乱了被害人正常的工作、经营、生活秩序,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扰乱正常的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就在张某等人被拒绝的当晚,翟某经同意在隧道工地拉碎石方。张某、郇某、唐某、孙某纠集多人携带长短砍刀、棍棒,统一驾乘多辆汽车赶到工地威胁、恐吓。三天后,李某与施工队负责人达成协议,购买了工地碎石方3万余方,当晚运输时张某等人又来了,这就有了李某报警的一幕。第二天,张某纠集郇某、唐某、郭某、孙某等人继续到工地,以明显不利于李某的条件逼迫李某与其“分成”,逼迫李某退出工地碎石方经营活动,张某等人从中获利十余万元。因为李某报警,张某之后不再去工地,而是安排、指使其他人在工地看守,继续暴力阻止、驱赶他人参与处理碎石方经营活动。
跨区域协作,打击边界犯罪
博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,承办检察官在详细审查涉案卷宗基础上,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。在对该案犯罪性质、造成的社会危害以及社会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后,以强迫交易罪先后对犯罪嫌疑人张某、郇某、唐某等1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这起案件发生在两市地域边界,隧道口往前数百米是樵岭前二号大桥,这个大桥是淄博和莱芜的分界。案发地在博山境内,而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则都在莱芜。
“案件人数较多,存在巨大经济利益,如果不及时遏制的话,下一步团伙可能更加嚣张。”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于波说,张某犯罪团伙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威胁、恐吓被害人,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、形成心理强制,从而达到其欺行霸市的目的,其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经营活动,更严重影响了道路运输秩序和工地的正常施工,严重扰乱了博山、莱城两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,社会影响恶劣。
也因为跨区域这一特点,案件在取证等方面存在不便,原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敦孝介绍,该院配合博山区检察院,开展了一些相关的调查工作,譬如搜寻证人等工作,减轻了博山检察院的压力,提高了办案效率,保证了打击效果。
“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,我们感受到了两地协作配合开展工作的诸多便利。因此我们积极与莱城区院联系,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,从信息共享、重大案件会商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,形成对边界地带涉黑涉恶犯罪的强大打击合力。”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建良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