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是一座城市文明、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。近年来,济南市委、市政府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,创新方式方法,持续强力推进,依法行政、管理服务、营商环境、城市形象全面提升,不断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已经让济南尝到甜头:
济南市先后荣获“2018中国企业营商环境十佳城市”、法治环境全国第二名;《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》硬环境指数前十名;2020年荣获“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”,营商环境指数位列全国第7位,政商关系健康总指数排名全国第9位;2020年11月,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,继续位列省会、副省级城市第一,实现了自2018年以来年度测评“三连冠”;在2019-2020年度全球大规模民生感受型调查中,上榜“中国十大美好生活城市”……法治政府建设结出的累累硕果,让人民群众笑在脸上、暖在心里。
一直以来,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,今年更是把创建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”列入全市重点工作,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,将100项创建任务指标细化分解到31个重点部门和各区县、功能区,全市上下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,全面启动实施“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”,打造政府部门制度建设“济南样板”。今年9月,我市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表彰为首批“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”,开启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新篇章。
市委依法治市办、市司法局,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,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,聚焦聚力“六个率先”,加强统筹协调,组织31个市直牵头部门、12个区县落实中央、省委创建工作要求和指标任务,形成横向协作、上下贯通、齐抓共管的示范创建体制机制;细化创建措施,先后制定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,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协调小组工作规则,以规则、制度推进落实;层层压实责任,细化分工,挂图作战,明确时间节点,对账销号,狠抓推进落实;强化督察考核,加强对市直部门、区县(功能区)的考核,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全部纳入考核指标,努力创建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”,擦亮法治济南“金招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