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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芜区应急管理局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禁放区域周边3公里内禁设销售点

来源:济南日报编辑:01-08 16:31

2020年莱芜区将迎来实施烟火爆竹禁燃禁放规定的第一个春节,为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部署,减少环境污染,为广大群众营造整洁、文明、和谐的生活环境,莱芜区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,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实。

加大宣传,广泛发动。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禁燃工作全过程,通过发放禁燃禁放相关宣传材料、利用LED滚动播放禁燃宣传标语、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等方式,大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、规定。同时,加大社区居民及其他社会力量的宣传力度,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,增强辖区居民的禁放意识。

主动出击,做好配合。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功能区安监局、镇(街道)应急办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,编制应急预案,加强应急演练,严禁将烟花爆竹产品销往禁放区域;各功能区安监局、各镇(街道)应急办明确工作目标,落实“一圈十点”重点区域提示和防范工作,引导业户支持配合烟花爆竹禁放工作。对于各类非法销售、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坚决依法查处,并配合公安机关对非法销售、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进行查处。

明确范围,严格把关。本着“保障安全、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、总量控制、适度竞争”的原则严把许可关,鼓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发展直营零售店(点)和连锁零售的模式,尝试按照区域常住人口每万人1个零售店(点)的比例设置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批发企业对连锁经营点安全负责,有效防范安全风险。同时,强化立体管控、实行分片分级负责,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,严格执行禁放区域周边3公里内不设置销售网点。(记者 崔绍磊 通讯员 魏子尧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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