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9年5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《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以来,莱芜区全区各职能部门、各镇街通力协作、合成作战,强化宣传、重点巡查,全面落实禁放管控措施,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。2020年是莱芜区实施禁放工作的第二年,是济莱区划调整后对莱芜区的又一次“禁放大考”。莱芜区全区上下将聚焦“零燃放”目标,要以更大的力度,更强的措施,攻坚克难,担当作为,常抓不懈、久久为攻,坚决做好禁放工作。
聚焦关键环节,压紧压实禁放责任传导
强化组织领导。各级各部门按照“属地管辖”、“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”的原则,迅速对本部门辖区的禁放工作进行再动员、再部署,进一步细化宣传、管控、治理等各项工作措施,全面压实区、街道、社区三级职责,强化对关键地段区域、关键对象人员、关键时间节点的管理,并合理划归责任区、责任片、责任线做到责任上肩、任务在手,层层有人抓、片片有人管。
强化协调配合。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,加强协作,密切配合,形成齐抓共管、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。
强化检查督导。区、镇成立两级联合督导检查组,深入一线进行实地督导。对管控不到位、责任未落实的单位和部门,进行情况通报,限期督促整改。对违规燃放现象突出、举报警情高发的地区明确倒查问责,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同时,立足实际、讲究方法、注重创新,将严抓严管与加强宣传引导相结合、与切实依法行政相结合、与创新城市管理相结合,做到真抓而善抓、严管而会管。
持续强力宣传,巩固提升禁放共识自觉
大力开展立体多维的新闻宣传。利用多种媒体手段,做到宣传全覆盖,使禁放工作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,让广大群众知意义、知要求、知后果、知处罚,更加自觉拥护、全力支持禁放工作。把握时间节点,把握宣传节奏,突出抓好腊月二十至除夕期间的集中宣传,全覆盖、立体化、多层次的开展各项禁放宣传活动。
大力开展铺天盖地的社会宣传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宣传工作“进户入室”要求,全面动员组织党员干部、物业保安、禁放工作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、商家店面、企业单位,采用拉宣传横幅,设置宣传点,电子屏显示、发放“一封信”、告知书等多种形式,广泛进行宣传告知,确保禁放重点管理区内每个村、社区、广场、商业区都有一条横幅、一个宣传点、一支宣传队,确保每家一封信,每店一份告知书、每单位一张禁放通告。充分利用政府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群、手机短信等新兴网络媒介进行禁放宣传告知,让禁放宣传铺天盖地,人人皆知。
大力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宣传。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,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,引导群众充分认识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让禁放成为各行各业的思想共识。
突出常态长效,扎实推进禁放制度化规范化
坚持依法治理不放松。加大对涉及烟花爆竹案件查处力度,对查获的非法销售、储存、运输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处理,对违规燃放不听劝阻人员依法处罚,切实维护法律权威,形成有效震慑。
坚持机制建设不放松。把推进禁放管控网格化、精细化作为重点,建立区-街道-社区三级工作机制,分片划区、定岗定责,将管控任务分解到每人,确保每栋楼、每条街巷、每个商业区、每条交通干道、每家企业单位都有专管人员。
坚持督查考核不放松。组织好禁放督查活动,发挥群众监督作用,在重要节点、重点区域、重要环节,加强督查巡查。把禁放工作与单位评先创优挂钩、与文明单位评选考核挂钩,将禁放工作贯穿全年常抓不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