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,加强警示教育,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,坚决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,现将6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、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一、高庄街道尧王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建波醉驾问题。2020年4月18日16时左右,王建波醉酒后驾驶小型客车逆向行驶,与一辆公交车相撞,造成王建波受伤,两车受损,王建波被依法判处拘役、并处罚金。2021年1月,莱芜区纪委给予王建波开除党籍处分。
二、口镇初级中学教师王玉鹏醉驾问题。2020年7月20日15时23分左右,王玉鹏醉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交警当场查获,被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。2021年4月,莱芜区纪委给予王玉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
三、区残联正科级领导干部魏涛多次酒驾问题。2019年1月13日15时左右,魏涛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交警当场查获,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并处罚款;2020年3月28日14时许,魏涛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交警当场查获,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并处罚款。2020年7月,莱芜区纪委给予魏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四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(商务局)副处级领导干部曹洪兵酒驾问题。2021年1月15日晚,曹洪兵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,被交警当场查获,被处罚款。2021年5月,莱芜区纪委给予曹洪兵党内警告处分。
五、原莱城区畜牧兽医局副主任科员(已退休)颜廷贵酒驾问题。2019年12月16日14时13分左右,颜廷贵酒后驾驶无牌新能源汽车,被交警当场查获,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并处罚款。2020年7月,莱芜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给予颜廷贵党内警告处分。
六、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郭玉斌酒驾问题。2018年1月22日20时35分左右,郭玉斌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交警当场查获,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并处罚款。2020年5月,莱芜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给予郭玉斌党内警告处分。
酒后驾车害人害己,不仅违反纪律、触犯法律,而且极易酿成交通事故,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但从近期查处案件情况看,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,心存侥幸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,深刻认识酒驾、醉驾的严重危害性,坚决摒弃侥幸心理,加强自我约束,自觉远离酒驾、醉驾,带头遵纪守法,安全文明驾驶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坚持纪在法前、纪严于法,坚持严管就是厚爱,强化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抓早抓小,构筑防范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坚固防线。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酒驾、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,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,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、一严到底,加强与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的协作配合,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,坚持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并一律倒查背后的违规吃喝等问题,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,推动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向善。